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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个人所得税新政,最高可税前扣除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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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07

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政策原文: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15898&itemId=861&generaltype=1
 
 
重点包括:
 
1、购买这些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通过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其中:
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
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2、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
 
适用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3、建立信息账户,用于归集和记录商业健康保险信息
 
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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